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http://law-credit.com/bbs/index.asp) -- 司法解释 (http://law-credit.com/bbs/list.asp?boardid=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http://law-credit.com/bbs/dispbbs.asp?boardid=17&id=5319) |
--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4-2-3 23:13:3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已于2013年9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9月12日
法释〔2013〕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0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请示》(川高法〔2012〕4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予以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