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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10-24 10:42:28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约验收阶段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拒签合同、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部分内容被随意更改和履约时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情况。合同签订履约中存在的这些违规现象不仅造成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和合同履约验收不合格,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问题和原因 拒签合同的3大原因。一是供应商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损失,其行为被采购人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二是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供应商自己失误导致投标报价出现失误,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三是采购人寻找各种理由,不愿意与不是自己中意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拖延合同签订时间的3大原因。一是等待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再下定单,达到降低进货成本的目的。二是想将较小订单拼成较大订单,形成规模获取更多优惠。三是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故意拖延。 随意变动合同内容。有的供应商谎称招标文件所列的某型号产品已停产或已过时,他们所提供的为最新的替代产品,以图谋利;有的供应商利用采购人对产品不够了解之机,随意减少、降低或更改设备标准配置及配件,缩短设备的质保期限等;有的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不合理的要求将合同中部分产品换成非采购合同中的产品。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有2个原因:一是供应商诚信体系不够健全。二是采购人验收意识淡薄。
对策和建议 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对采购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依法采购的意识,建议采购人内部建立相关监督机构,并参加本单位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督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细化技术参数,优化评标办法。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招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描述详细,制定评分标准应统筹兼顾、合理设置得分点。例如一个“自动语音装订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时,采购人提出中标产品在装订全过程中不是全部自动语音提示,而是在装订的开始和结束时有自动语音提示。验收专家依据采购合同和招标文件进行履约验收时认为,中标产品具有自动语音提示功能,因为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都没有要求中标产品应在装订全过程中全部是自动语音提示,所以不能说中标产品不合格。这个案例充分说明细化技术参数、优化评标办法的重要性。 严格依法办事,加大违约惩处力度。一是要严惩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罚没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二是对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依法处分。 完善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制度。使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合同经办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知识。要有完善的处罚制度。(作者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