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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41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2:19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立案追诉标准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2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3:17

违法运用资金案立案追诉标准

 

 [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3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4:19

 

违法发放贷款案立案追诉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44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5:27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立案追诉标准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45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6:14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立案追诉标准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6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7:06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立案追诉标准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7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7:58

 

逃汇案立案追诉标准

 

[逃汇案(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8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8:39

骗购外汇案立案追诉标准

 

[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9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09:38

洗钱案立案追诉标准

 

[洗钱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50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19 0:10:36

集资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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