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http://www.bjlaw.org

北京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咨询|北京律师网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公布2010年625家被撤销驻京办名录

1楼
law-credit 发表于:2010-11-10 9:17:10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公布2010年625家被撤销驻京办名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2010年,共撤销驻京办事机构625家。本着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原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公布了此次被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名录。具体名单如下:

    天津(4家)

    市旅游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市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河北(33家)

    承德市、廊坊市、省外经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信访局、武安市、辛集市、肥乡县、怀来县、平山县、高邑县、永年县、张北县、滦南县、香河县、鹿泉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迁西县、临漳县、怀安县、宣化县、涉县、省师范大学、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唐山市高新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山西(25家)

    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局、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运城市发展改革委、侯马市、运城市、孝义市、河津市、芮城县、繁峙县、河曲县、襄汾县、沁水县、襄垣县、朔城区、省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京联络处,省驻京劳务管理处、文水县驻京劳动力管理处、晋卫招待所(省卫生厅批准设立)

    内蒙古(19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牙克石市、乌兰浩特市、阿鲁科尔沁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额济纳旗、九原区、海拉尔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驻京联络处

    辽宁(10家)

    阜新市、省公安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原市、金州区、新抚区、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吉林(20家)

    省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延吉市、洮南市、集安市、珲春市、梅河口市、德惠市、双辽市、临江市、大安市、汪清县、长岭县、安图县、铁东区、镇赉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黑龙江(22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省经济委员会、省林业厅、哈尔滨市外事办公室、佳木斯市财政局、肇东市、庆安县、虎林市、兰西县、阿城市、双城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五常市、鸡冠区、梨树区、黑河市经济合作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上海(8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松江区、嘉定区、金山区、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市文化广播影视集团驻京联络处

    江苏(31家)

    省建设厅、海门市招商服务中心、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南通市崇川开发区招商局、南通市建设局、淮安市建工局、江宁区、昆山市、宿豫区、亭湖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宜兴市、如东县、如皋市、吴江市、锡山市、武进市、溧阳市、太仓市、海安县、启东市、通州区、射阳县、句容市、丹阳市、泰兴市、海门市滨海新区、高港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开发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浙江(54家)

    省外办、省交通厅、省外经贸厅、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信访局、富阳市招商局、临安市外经贸局、西湖区招商局、萧山区、余杭区、余姚市、慈溪市、镇海区、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泰顺县、长兴县、绍兴县、诸暨市、嵊州市、上虞市、东阳市、永康市、温岭市、临海市、玉环县、景宁县、鄞州区、龙湾区、文成县、平阳县、苍南县、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新昌县、浦江县、普陀区、青田县、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淳安县、宁波市开发区管委会、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委会、省重点项目前期办、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驻京联络处,省人才工作驻京联络处、下城区驻京商务联络处、舟山市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

    安徽(14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狱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金寨县、宿松县、怀宁县、利辛县、肥东县、桐城市、泾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福建(20家)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鼎市、永安市、长乐市、石狮市、晋江市、福清市、福安市、清流县、闽侯县、宁化县、周宁县、柘荣县、连江县驻京联络处,省财政厅北京东海智企业管理中心(省财政厅批准设立)

    江西(47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牧渔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井冈山市、瑞昌市、永丰县、瑞金市、金溪县、鄱阳县、婺源县、于都县、进贤县、赣县、丰城市、万载县、袁州区、奉新县、都昌县、万安县、泰和县、彭泽县、修水县、高安市、铜鼓县、黎川县、永新县、余干县、樟树市、宜丰县、湖口县、靖安县、安远县、浔阳区、会昌县、上高县、浮梁县、青城开放开发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山东(46家)

    潍坊市、菏泽市、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工局、泰安市财政局、章丘市、即墨市、莱西市、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海阳市、招远市、宁阳县、文登市、蒙阴县、乐陵市、牡丹区、牟平区、荣成市、平度市、栖霞市、莱阳市、新泰市、东平县、乳山市、临朐县、苍山县、费县、阳谷县、高唐县、莱城区、兰山区、成武县、巨野县、鄄城县、芝罘区、福山区、阳信县、沾化县、东营经济开发区、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管委会、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驻京联络处、阳信县驻北京招商引资办事处

    河南(34家)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鹤壁市财政局、光山县、扶沟县、偃师市、林州市、禹州市、鹿邑县、伊川县、魏都区、巩义市、商水县、项城市、许昌县、宜阳县、殷都区、睢县、洛阳市郊区、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洛宁县、范县、温县、沁阳市、孟州市、襄城县、柘城县、上蔡县、淮阳县、郸城县、太康县驻京联络处

    湖北(66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水利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建设厅、东西湖区、孝昌县、石首市、监利县、汉川市、应城市、谷城县、大悟县、麻城市、蕲春县、沙洋县、丹江口市、嘉鱼县、红安县、巴东县、南漳县、枝江市、房县、沙市、沙市区、咸安区、宜城市、咸丰县、鹤峰县、老河口市、黄梅县、阳新县、大冶市、洪湖市、公安县、松滋市、钟祥市、赤壁市、荆州区、江陵县、宜昌市、襄阳区、樊城区、孝南区、京山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崇阳县、广水市、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荆州市开发区驻京联络处,江岸区、江汉区、汉阳区、武昌区、新洲区、青山区、黄陂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区、江夏区、十堰竹溪驻京群众工作临时专班

    湖南(48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贸促会湖南省分会、邵东县信访局、浏阳市、华容县、资阳区、新化县、耒阳市、永兴县、长沙县、祁阳县、汨罗市、湘乡市、武冈市、岳阳县、双峰县、平江县、祁东县、望城县、常宁市、宁乡县、衡南县、衡山县、双清区、隆回县、新邵县、君山区、桂阳县、嘉禾县、东安县、新田县、江永县、溆浦县、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广播影视集团驻京联络处,邵阳县维稳工作组

    广东(12家)

    汕头海洋局、省人民政府外事办、省农垦总局、增城市、台山市、三水市、潮阳市、番禺市、高要市、南海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驻京联络处

    广西(3家)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驻京联络处

    海南(2家)

    省农垦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驻京联络处

    重庆(13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城乡建委、九龙坡区、涪陵区、黔江区、南川区、永川区、酉阳县、綦江县、大足县、开县、武隆县驻京联络处

    四川(10家)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仪陇县、双流县、都江堰市、三台县、高坪区、阆中市、仁寿县、渠县驻京联络处

    贵州(1家)

    仁怀市驻京联络处

    云南(6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人民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驻京联络处

    西藏(10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电力工业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驻京联络处

    陕西(11家)

    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横山县、周至县、户县、神木县、临潼区、蓝田县、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驻京联络处

    甘肃(28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粮食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工商局、省信访局、省供销合作社、华亭县、崆峒区、临洮县、永登县、榆中县、凉州区、武都区、广河县、渭源县、陇西县、岷县驻京联络处

    宁夏(7家)

    固原地区、吴忠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厅、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自治区水利厅、青铜峡市驻京联络处

    青海(14家)

    果洛州、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省农牧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开发局、省经济委员会、省外事办、省信访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驻京联络处

    新疆(7家)

    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阿勒泰市、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驻京联络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0 9:22:26编辑过]
2楼
law-credit 发表于:2010-11-10 9:24:18

 专访:国管局有关负责人谈驻京办清理与规范成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推动驻京办健康有序发展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谈驻京办清理与规范成果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新华社记者 崔静)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4月1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此后,各级政府纷纷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截至目前,驻京办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完成得怎样?该撤销的驻京办是否已经如期撤离?被撤销的驻京办是否会“改头换面”存在?对保留下来的驻京办如何进行规范管理?针对这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驻京办的管理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深入摸底 查清驻京办数量

    记者:在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展之前,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数量是多少?

    负责人: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政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本省区市政府及政府部门以各种名义在北京设立的办事机构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基本掌握了驻京办事机构的情况。

    经统计,截至2010年7月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71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04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89家,县、市(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74家,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事机构54家。

    严格把关 共撤销驻京办625家

    记者: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下发后,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负责人:《意见》下发后,特别是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许多省区市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意见》规定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各地、各部门提出保留机构的申请,严格把关;对可留可撤、职能不清、作用不大、管理混乱的机构,坚决予以撤销;对申请保留的地市级驻京办事机构,认真研究,重新审核,并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同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的有关规定,规范处置被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国有资产;按照“谁派出、谁安置”的原则,认真做好被撤销驻京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规范处置,督促检查,确保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记者:在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中,共撤销了多少家政府驻京办事机构?

    负责人:根据《意见》相关规定,各省区市政府认真开展清理撤销和自查核实工作。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对各省区市政府提出的拟保留和拟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名单进行严格审核。截至7月底,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工作已基本完成,除50家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和296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保留外,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共625家。其中,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8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89家,县、市(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74家,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事机构54家。

    认真督查 个别“善后”问题尚待解决

    记者: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还存在哪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负责人:目前,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任务已基本完成,清理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调研和抽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驻京办事机构因工作转接等原因,少数人员还没有撤回或得到妥善安置。二是一些驻京办事机构因资产产权关系比较复杂,其资产特别是房产还没有处置完毕。三是部分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此,我们将协调各省区市政府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欢迎监督 防止被撤驻京办变相存在

    记者:如何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防止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变相存在?

    负责人:一是严禁新设或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力的,拒不撤销驻京办事机构以及以其他名义变相保留或新设驻京办事机构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对不严格执行《意见》要求、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加强监管 确保驻京办规范有序运行

    记者:如何规范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职能?

    负责人:各省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指导,明确其职能定位,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转变职能。驻京办事机构要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要积极配合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记者:如何加强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

    负责人:要建立和完善驻京办事机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监管力度。派出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驻京办事机构监管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预算、财务、资产、人员监管,确保驻京办事机构规范有序运行。国管局和北京市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以及核准和年检等工作。驻京办事机构要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派出地政府报告职责履行和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及时向国管局报告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推动驻京办事机构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6-2019 bjlaw.org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3125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