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法眼天下最新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 → 回复帖子

  回复帖子(本版面所有帖子都要经过管理员审核方可发表)
用户名:   *您没有注册?
密码:   *忘记论坛密码?    标题采用“回复:XXX....”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200 个汉字
当前心情
上一页 发帖表情 下一页
内容
高级设置: 签名: 回帖通知:
 

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10-2-9 10:55:50)
--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中国法律信用网 www.law-credit.com   2010年1月1日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1996年9月3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需要设定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二)对经营活动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可以在前条规定的罚款限额内,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不同幅度的罚款。

  第四条 法律、法规已经设定了罚款,规章需要在其范围内作具体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公布前制定的规章中关于罚款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合的,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修订前,按原规定执行。

法律声明: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E-mail:bjlawinfo@126.com
英雄合击私服
传奇私服发布网
变态传奇私服
传奇战歌